公告
曾宜德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后西街73号1栋18号的房屋一套,面积为:92.80㎡,房屋所有权证号:2007-052591,土地证号:2007-AB508457。曾宜德于2023年12月7日去世。上述10%的房屋产权属于被继承人曾宜德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刘冬菊、曾斌拥有继承权,现刘冬菊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刘冬菊、曾斌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曾斌、曾宜宣、曾宜芳、曾宜全、曾宜荣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后西街73号1栋18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29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