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王瑞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孙家坝321国道旁1幢1-5-1号的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7-044142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2007-BB501299(该土地证对应的地号:2403018-1-17)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瑞辉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