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专栏 > 公示公告
继承公告(被继承人:李有明)
2024-01-24   来源:信息科  浏览:1081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公告

              李有明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书台村三社的房屋一套,面积为:310㎡房屋所有权证号:1996-02003033李有明199998去世。上述50%的房屋产权属于被继承人李有明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施碧辉、李雄、李建、李梅、李清拥有继承权,现施碧辉、李雄、李清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施碧辉、李雄、李建、李梅、李清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施碧辉、李建、李梅申请办理位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书台村三社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124日至2024218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24

 

 

0

主办: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8-26111555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
蜀ICP备05030295号-2 已访问 159693925 人次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186号 网站标识码:51200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