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卢从芳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皇龙路皇龙新城小区B座4号楼B4(Z)3-2-4的房屋一套,面积为:76.04㎡,房屋所有权证号:2009-068879,土地证号:2009-BB505703。卢从芳于2024年1月7日去世。上述房屋属于被继承人卢从芳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欧阳凌志拥有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欧阳凌志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欧阳凌志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皇龙路皇龙新城小区B座4号楼B4(Z)3-2-4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20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