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吴金山有房屋两套:1、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和平路南段城南市场的房屋一套,面积为:114.45㎡,房屋所有权证号:1996-02195,土地证号:1998-ABBBB04258;2、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和平路南段城南市场的房屋一套,面积为:26.82㎡,房屋所有权证号:1996-02131,土地证号:1998-ABBBB04363。吴金山于2023年12月17日去世。上述每套房屋50%的产权属于被继承人吴金山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谢洪菊、吴娟、吴武泽拥有继承权,现吴娟、吴武泽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谢洪菊、吴娟、吴武泽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谢洪菊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和平路南段城南市场(面积为114.45㎡)、资阳市雁江区和平路南段城南市场(面积为26.82㎡)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27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