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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被继承人:胡志芳)
2024-02-07   来源:信息科  浏览:1090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公告

              胡志芳房屋两套:1、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66#富力·天禧花园北侧地下室地车北1(F)-1-277的房屋一套,面积为:33.03㎡不动产权证号:川(2023)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29933号2、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松涛路307号天王农副产品交易中心7(F)1-18号的房屋一套,面积为:32.73㎡不动产权证号:川(2021)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68684号胡志芳2023216去世。上述每套房屋50%的产权属于被继承人胡志芳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何九云、杨才海、杨俊杰、杨婷拥有继承权,现何九云、杨俊杰、杨婷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何九云、杨才海、杨俊杰、杨婷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杨才海申请办理位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66#富力·天禧花园北侧地下室地车北1(F)-1-277、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松涛路307号天王农副产品交易中心7(F)1-18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27日至202434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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