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李国民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小区二期一区1#楼二单元三层2号的房屋一套,面积为:101.91㎡,房屋所有权证号:2003-017381,土地证号:2004-AB502582。李国民于2010年2月4日去世。上述50%的房屋产权属于被继承人李国民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易春菊、李金付、王俊华、王祝君、王兴林、王爱明、王小兵、王刚利拥有继承权,现李金付、王俊华、王祝君、王兴林、王爱明、王小兵、王刚利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易春菊、李金付、王俊华、王祝君、王兴林、王爱明、王小兵、王刚利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易春菊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小区二期一区1#楼二单元三层2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3月5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