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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被继承人:刘晓晖)
2024-02-20   来源:信息科  浏览:256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公告

                 刘晓晖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宝台大道599号道轩·雁城大院二期6幢6(Z)2-7-2号的房屋一套,面积为:126.54㎡不动产权证号:川(2021)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64661号刘晓晖2023811去世。上述50%的房屋产权属于被继承人刘晓晖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刘述仁、肖南英、王海涛、王一枨拥有继承权,现刘述仁、肖南英、王海涛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刘述仁、肖南英、王海涛、王一枨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王海涛、王一枨申请办理位资阳市雁江区宝台大道599号道轩·雁城大院二期6幢6(Z)2-7-2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220日至2024311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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