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林地管理边界划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3﹞9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拟参照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雁江区林地管理边界划定项目技术服务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单位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
(二)项目地址
资阳市雁江区。
(三)项目名称
资阳市雁江区林地管理边界划定。
(四)项目内容
以2022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林地为基础底板,按照“既要确保耕地后备资源不被挤占又要确保林地保有量”工作思路及“先调入、后调出”技术路线优化调整林地管理范围。拟调入:已办理“临时使用林地”手续林地、退耕还林地、天然林商品林;拟调出:“二调”以来为耕地,2022年度变更调查为林地,且位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范围内、永久建设占用林地、耕地保护目标范围内林地等8类,若省、市、区有调整规则新要求,以新要求为准。按成果提交要求形成林地管理初始边界图层,按程序逐级上报市级和省级核查,最终以通过省级核查为验收合格依据。
(五)采购限价及服务时限
本次采购限价7万元;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
(六)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参照竞争性谈判方式,报名供应商须达到3家,少于3家本次采购活动自动终止。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授权委托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提供同类型项目证明材料(成果、合同复印件)。
(八)完全响应本项目内容的响应函(格式自拟)。
(九)报价函(格式自拟,若报价高于此次控制价,则报价无效)。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6日18时;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2办公区302办公室;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包内,响应文件一式两份(正本1份、副本1份),密封包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电话等字样。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电话通知各投标单位。
六、评标方法:本项目参照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投标文件响应招标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文件报价在采购控制价内的投标单位,进入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最低报价单位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报价相同时,增加一轮报价。
七、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资阳市雁江区皇龙路109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25011158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