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孙正林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雁家村九社的房屋一套,土地面积为:124㎡,土地证号:1991-040209021。以上房屋于2013年拆迁并赔偿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文博路379号福林小区4幢的住房2套:1、房屋编号为4(Z)1-12-6号,建筑面积为:92.33m2;2、房屋编号为4(Z)1-15-3号,建筑面积为:92.33m2。孙正林于2015年6月17日去世,其配偶李世芬于2009年5月21日去世。上述两套房屋属于被继承人孙正林与李世芬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孙永成、孙永方、孙永香、孙永菊拥有继承权,现孙永成、孙永香、孙永菊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孙永成、孙永方、孙永香、孙永菊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孙永方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文博路379号福林小区4幢4(Z)1-12-6号、4(Z)1-15-3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20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