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资不动产作废公告 2024第25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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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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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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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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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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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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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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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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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3100888
2013-BB119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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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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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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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002001001GB00008F002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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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建设北路1号金洋花园一期四号楼4(F)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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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川0180执1655号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0180执1655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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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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