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邓绍东有房屋两套:1、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皇龙路北侧平安小区1号楼1(Z)3-3-1的房屋一套,面积为:115.34㎡,房屋所有权证号:2010-076460,土地证号:2010-AB506185;2、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皇龙路北侧平安小区1号楼1(F)1-1的房屋一套,面积为:26.13㎡,房屋所有权证号:2010-076462,土地证号:2011-BB110257。邓绍东于2023年10月23日去世。上述每套房屋50%的产权属于被继承人邓绍东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李碧清、邓先凤拥有继承权,现邓先凤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李碧清、邓先凤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李碧清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皇龙路北侧平安小区1号楼1(Z)3-3-1、资阳市雁江区皇龙路北侧平安小区1号楼1(F)1-1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21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