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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被继承人:朱凯)
2024-03-04   来源:信息科  浏览:253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公告

              朱凯房屋两套:1、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南街4层1-5号的房屋一套,面积为:86.24㎡不动产权证号:川(2021)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07882号2、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南街1层10号的房屋一套,面积为:56.88㎡不动产权证号:川(2021)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07881号朱凯2024113去世。上述每套房屋50%的产权属于被继承人朱凯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朱名福、杨秀芳、田秀菊、朱晓霞、朱帅拥有继承权,现朱名福、杨秀芳、朱晓霞、朱帅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朱名福、杨秀芳、田秀菊、朱晓霞、朱帅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田秀菊申请办理位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南街4层1-5号、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南街1层10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34日至2024322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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