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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被继承人:吴才君)
2024-03-04   来源:信息科  浏览:998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公告

              吴才君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雁家村八社的房屋一套,土地面积为:91㎡土地证号:1991-040208042吴才君2009613去世。上述房屋属于被继承人吴才君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吴伟拥有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吴伟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吴伟申请办理位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雁家村八社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34日至2024322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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