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刘平勇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骝马路188号花样年花郡一期8幢8(Z)1-26-2号的房屋一套,面积为:104.89㎡,不动产权证号:川(2023)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01242号。刘平勇于2022年7月19日去世。上述50%的房屋产权属于被继承人刘平勇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李芳、刘维惟、刘鹏拥有继承权,现李芳、刘鹏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李芳、刘维惟、刘鹏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刘维惟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骝马路188号花样年花郡一期8幢8(Z)1-26-2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28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