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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被继承人:刘克伍)
2024-03-11   来源:信息科  浏览:234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公告

              刘克伍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侯家坪九社的房屋一套,面积为:208.34㎡房屋所有权证号:1997-02709017,土地证号:1995-020209051以上房屋2008拆迁并赔偿坐落于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插花街288号侯家坪四期拆迁安置房住房31房屋编号为3(Z)1-2-1建筑面积为:72.91m22房屋编号为3(Z)1-2-2建筑面积为:72.91m23房屋编号为4(Z)1-4-2建筑面积为:106.38m2刘克伍2014313去世。上述每套房屋50%的产权属于被继承人刘克伍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陈金玉、刘学军、刘素贞、刘素芬、刘良、刘辉拥有继承权,现陈金玉、刘学军、刘素贞、刘素芬、刘辉自愿放弃上述编号为1的房屋的继承权陈金玉、刘学军、刘素贞、刘素芬、刘良自愿放弃上述编号为2、3的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陈金玉、刘学军、刘素贞、刘素芬、刘良、刘辉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刘良申请办理位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插花街288号侯家坪四期拆迁安置房3(Z)1-2-1的转移登记,申请人刘辉申请办理位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插花街288号侯家坪四期拆迁安置房3(Z)1-2-2号、4(Z)1-4-2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311日至2024329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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