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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2024第32号)
2024-03-15   来源:信息科  浏览:227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资不动产作废公告 2024第3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2

川(2021)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51521号

刘宗华,黄素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512002001003GB00938F02000180

资阳市雁江区马家巷109号东临小区10(Z)2-13-4号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川2002执3171号之一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2002执3171号之一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1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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