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曾显容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崇文街商赔楼的房屋一套,面积为:39.37㎡,不动产权证号:川(2023)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00089号。曾显容于2023年4月8日去世,其配偶刘建国于1994年11月18日去世。上述33.34%的房屋产权属于被继承人曾显容与刘建国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刘金菊、刘梅芳拥有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刘金菊、刘梅芳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刘金菊、刘梅芳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崇文街商赔楼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15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