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华明学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建设北路西段135号的房屋一套,面积为:64.64㎡,房屋所有权证号:1998-05740,土地证号:2000-AABBB00997。华明学于2024年3月17日去世,其配偶刘俊华于2023年4月1日去世。上述房屋产权属于被继承人华明学与刘俊华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刘银拥有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刘银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刘银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建设北路西段135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6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