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王惠民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黄泥巴山32栋的房屋一套,面积为:62.28㎡,房屋所有权证号:1999-26213。以上房屋于2014年拆迁并赔偿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南一巷9号优品上城一期D1幢D1(Z)1-23-4号的住房1套,建筑面积为:119.14m2。王惠民于2022年3月28日去世。上述50%的房屋产权属于被继承人王惠民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王西萍、王阳、王彤拥有继承权,现王阳、王彤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王西萍、王阳、王彤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王西萍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南一巷9号优品上城一期D1幢D1(Z)1-23-4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23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