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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资不动产作废公告 2024第39号)
2024-04-03   来源:信息科  浏览:191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资不动产作废公告 202439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608230240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

抵押权

512002001004GB00057F00011413

资阳市雁江区滨江大道东福小区四区4-9号楼4-9(Z)4-17-2号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43

0

主办: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8-2611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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