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谢华军、王素华共同共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汇兴路佳家·鼎晟泓府10栋10(Z)1-9-1号的房屋一套,面积为:90.19㎡,不动产权证号:川(2016)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03609号、川(2016)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03610号。谢华军于2019年9月16日去世,其配偶王素华于2023年1月8日去世。上述房屋属于被继承人谢华军与王素华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谢荣付、许素华、谢俊龙、谢晓凤、肖素芳拥有继承权,现谢荣付、许素华、谢晓凤、肖素芳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谢荣付、许素华、谢俊龙、谢晓凤、肖素芳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谢俊龙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汇兴路佳家·鼎晟泓府10栋10(Z)1-9-1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28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