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黄长元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建设北路西段119号的房屋一套,面积为:130.57㎡,房屋所有权证号:1999-23410,土地证号:1999-AABBB01169。黄长元于2002年12月4日去世。上述50%的房屋产权属于被继承人黄长元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朱秀英、黄士继、黄士蘋拥有继承权,现黄士继、黄士蘋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朱秀英、黄士继、黄士蘋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朱秀英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建设北路西段119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26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