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陈朝贵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和平路南段的房屋一套,面积为:65.26㎡,房屋所有权证号:1998-13903,土地证号:1999-AABBB00523。陈朝贵于1998年6月3日去世,其配偶杨永清于1994年12月1日去世。上述房屋属于被继承人陈朝贵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陈建华拥有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陈建华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陈建华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和平路南段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9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