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俞国祥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晶鑫街晶鑫小区10#的房屋一套,面积为:112.35㎡,房屋所有权证号:1999-21828,土地证号:1999-ABBBB03183。俞国祥于2021年4月20日去世。上述50%的房屋产权属于被继承人俞国祥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李华春、俞群、俞纲拥有继承权,现俞群、俞纲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李华春、俞群、俞纲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李华春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晶鑫街晶鑫小区10#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9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