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吴才良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雁家村八社的房屋一套,面积为:104.3㎡,房屋所有权证号:B丙0708037,土地证号:1991-040208070。以上房屋于2013年拆迁并赔偿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文博路379号福林小区的住房3套:1、房屋编号为1幢1(Z)2-5-5号,建筑面积为:77.57m2;2、房屋编号为4幢4(Z)1-5-3号,建筑面积为:92.33m2;3、房屋编号为4幢4(Z)2-12-4号,建筑面积为:92.33m2。吴才良于2021年9月24日去世。上述三套房屋每套50%的产权属于被继承人吴才良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兰翠华、吴梅拥有继承权,现吴梅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兰翠华、吴梅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兰翠华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文博路379号福林小区1幢1(Z)2-5-5号、4幢4(Z)1-5-3号、4幢4(Z)2-12-4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17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