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胡祥成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公园路2幢1层的房屋一套,面积为:42.81㎡,房屋所有权证号:2009-069353,土地证号:2009-BB115999。胡祥成于2015年4月23日去世,其配偶王淑芳于2011年1月17日去世。上述房屋属于被继承人胡祥成与王淑芳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胡水银、胡学文、胡学毅、胡琼、李德虎、李影、李彦拥有继承权,现胡水银、胡学文、胡学毅、李德虎、李影、李彦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胡水银、胡学文、胡学毅、胡琼、李德虎、李影、李彦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胡琼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公园路2幢1层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0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