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资不动产作废公告 2024第5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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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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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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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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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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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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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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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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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801058
2015-BB502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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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霞
何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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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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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002002002GB00101F021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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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三段456号9栋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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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2002执恢254号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2002执恢2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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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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