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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被继承人:王春玉)
2024-05-06   来源:信息科  浏览:900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公告

             王春玉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政府街西段2号楼的房屋一套,面积为:32.01㎡房屋所有权证号:2014100902583,土地证号:2014-AB116172王春玉2020718去世,其配偶付远才2008年5月11日去世。上述14.29%的房屋产权属于被继承人王春玉付远才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付晓丽拥有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付晓丽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王雷勇、王治中、王玉华、王胜芳、王春华、付晓丽、王晨旭申请办理位资阳市雁江区政府街西段2号楼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56日至2024523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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