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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被继承人:李建华)
2024-05-09   来源:信息科  浏览:1011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公告

              李建华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雁家村八社的房屋一套,土地面积为:116.82㎡,土地证号:1991-040208056以上房屋2013拆迁并赔偿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文博路379号福临小区住房31房屋编号为33(Z)1-3-2建筑面积为:75.42m22房屋编号为44(Z)2-12-5建筑面积为:93.85m23房屋编号为44(Z)2-12-6建筑面积为:93.85m2李建华2000228去世。上述每套房屋50%的产权属于被继承人李建华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陈久香、李勇、李华云拥有继承权,现李勇、李华云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陈久香、李勇、李华云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陈久香申请办理位资阳市雁江区文博路379号福临小区33(Z)1-3-2号、44(Z)2-12-5号、44(Z)2-12-6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59日至2024528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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