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李建华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雁家村八社的房屋一套,土地面积为:116.82㎡,土地证号:1991-040208056。以上房屋于2013年拆迁并赔偿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文博路379号福临小区的住房3套:1、房屋编号为3幢3(Z)1-3-2号,建筑面积为:75.42m2;2、房屋编号为4幢4(Z)2-12-5号,建筑面积为:93.85m2;3、房屋编号为4幢4(Z)2-12-6号,建筑面积为:93.85m2。李建华于2000年2月28日去世。上述每套房屋50%的产权属于被继承人李建华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陈久香、李勇、李华云拥有继承权,现李勇、李华云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陈久香、李勇、李华云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陈久香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文博路379号福临小区3幢3(Z)1-3-2号、4幢4(Z)2-12-5号、4幢4(Z)2-12-6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28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