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魏永忠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西门桥街九曲花园1号楼的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5-031924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2005-BB505853(该土地证对应的地号:1501048-87)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魏永忠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