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谭立勋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政府西路80号2幢的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川(2017)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19733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谭立勋去世,由其继承人谭明一代为声明)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谭明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