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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被继承人:童桂菊)
2024-05-10   来源:信息科  浏览:927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公告

              童桂菊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雁家村九社的房屋一套,面积为:112.3㎡房屋所有权证号:1997-0709012,土地证号:1991-040209028以上房屋2013拆迁并赔偿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文博路379号福小区3住房31房屋编号为3(Z)1-11-3建筑面积为:98.71m22房屋编号为3(Z)1-13-3建筑面积为:98.71m23房屋编号为3(Z)2-11-3建筑面积为:75.42m2童桂菊2016323去世,其配偶陈绍书1994年4月19日去世。上述三套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童桂菊陈绍书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陈书龙、陈素珍、陈建平、陈建蓉、陈春蓉拥有继承权,现陈素珍、陈建平、陈建蓉、陈春蓉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陈书龙、陈素珍、陈建平、陈建蓉、陈春蓉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陈书龙申请办理位资阳市雁江区文博路379号福小区33(Z)1-11-3号、3(Z)1-13-3号、3(Z)2-11-3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510日至2024529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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