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童桂菊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雁家村九社的房屋一套,面积为:112.3㎡,房屋所有权证号:1997-0709012,土地证号:1991-040209028。以上房屋于2013年拆迁并赔偿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文博路379号福临小区3幢的住房3套:1、房屋编号为3(Z)1-11-3号,建筑面积为:98.71m2;2、房屋编号为3(Z)1-13-3号,建筑面积为:98.71m2;3、房屋编号为3(Z)2-11-3号,建筑面积为:75.42m2。童桂菊于2016年3月23日去世,其配偶陈绍书于1994年4月19日去世。上述三套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童桂菊与陈绍书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陈书龙、陈素珍、陈建平、陈建蓉、陈春蓉拥有继承权,现陈素珍、陈建平、陈建蓉、陈春蓉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陈书龙、陈素珍、陈建平、陈建蓉、陈春蓉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陈书龙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文博路379号福临小区3幢3(Z)1-11-3号、3(Z)1-13-3号、3(Z)2-11-3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29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