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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被继承人:李汉杰)
2024-05-11   来源:信息科  浏览:994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公告

             李汉杰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小区四区二号楼三单元四楼412号的房屋一套,面积为:123.38㎡房屋所有权证号:2003-011670,土地证号:2003-AB501367李汉杰2019328去世。上述50%的房屋产权属于被继承人李汉杰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黄新芝、李伟、李枫拥有继承权,现李伟、李枫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黄新芝、李伟、李枫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黄新芝申请办理位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小区四区二号楼三单元四楼412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511日至2024530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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