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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被继承人:李师根)
2024-05-15   来源:信息科  浏览:736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公告

              李师根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周祠村十三组的房屋一套,面积为:137.8㎡房屋所有权证号:1997-09013064,土地证号:1992-050208011以上房屋2010拆迁并赔偿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外环路西一段202号九曲·碧水鹭洲2住房31房屋编号为2(Z)1-19-2建筑面积为:114.46m22房屋编号为2(Z)1-22-1建筑面积为:85.84m23房屋编号为2(Z)1-23-1建筑面积为:85.84m2李师根2022423去世。上述每套房屋50%的产权属于被继承人李师根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李先书、范德瑶、李东、李晓拥有继承权,现李先书、范德瑶、李晓自愿放弃上述编号为1的房屋的继承权李先书、李东、李晓自愿放弃上述编号为2的房屋的继承权李先书、范德瑶、李东自愿放弃上述编号为3的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李先书、范德瑶、李东、李晓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李东申请办理位资阳市雁江区外环路西一段202号九曲·碧水鹭洲22(Z)1-19-2的转移登记,申请人范德瑶申请办理位资阳市雁江区外环路西一段202号九曲·碧水鹭洲22(Z)1-22-1的转移登记申请人李晓申请办理位资阳市雁江区外环路西一段202号九曲·碧水鹭洲22(Z)1-23-1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515日至202464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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