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申雪英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狮子村八社的房屋一套,土地面积为:53.65㎡,土地证号:1991-040408050。申雪英于1995年3月16日去世。上述50%的房屋产权属于被继承人申雪英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王永军、王飞、申海洋、申海英、申海波、张素蓉、申敏、申琴、申丽拥有继承权,现王永军、申海洋、申海英、申海波、张素蓉、申敏、申琴、申丽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王永军、王飞、申海洋、申海英、申海波、张素蓉、申敏、申琴、申丽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王飞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狮子村八社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6月5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