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尹潘群有房屋3套:1、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建设东路111号6幢1层6号的房屋一套,面积为:32.60㎡,房屋所有权证号:2008-062461,土地证号:2008-BB509166;2、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建设东路111号6幢1层8号的房屋一套,面积为:36.34㎡,房屋所有权证号:2008-062464,土地证号:2008-BB509168;3、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建设东路111号6幢1层7号的房屋一套,面积为:42.34㎡,房屋所有权证号:2008-062460,土地证号:2008-BB509167。尹潘群于2022年10月13日去世,其配偶黄继之于2012年1月16日去世。上述三套房屋属于被继承人尹潘群与黄继之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黄真、黄超慧拥有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黄真、黄超慧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黄真、黄超慧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建设东路111号6幢1层6号、资阳市雁江区建设东路111号6幢1层8号、资阳市雁江区建设东路111号6幢1层7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6月5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