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资不动产作废公告 2024第68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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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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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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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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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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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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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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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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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21)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499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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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浙粤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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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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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002004002GB00564F00100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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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书台路129号国际商贸城一期(1、2、3)-2(F)2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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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川2002民初8107号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2002执恢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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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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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20)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077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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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浙粤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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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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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002004002GB00564F000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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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书台路251号国际商贸城一期(4B、8、9)#楼(4B、8、9)-9(F)2-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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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川2002民初8107号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2002执恢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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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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