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许舒晴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马站路39号蓝光公园学府小区2幢 2(Z)1-32-2的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川(2023)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29851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舒晴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