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郑华群有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筏子桥的房屋一套,面积为:78.79㎡,房屋所有权证号:1999-27198。以上房屋于2010年拆迁并赔偿坐落于资阳市雁江区筏子桥东路18号九曲·绿岛印象商业2/10/11栋10/11(Z)2-16-2号的住房1套,建筑面积为:125.89m2。郑华群于2005年12月6日去世,其配偶李炳林于2014年10月4日去世。上述房屋属于被继承人郑华群与李炳林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李纯萍、李瑞、李东剑拥有继承权,现李纯萍、李东剑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
根据申请人李纯萍、李瑞、李东剑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李瑞申请办理位于资阳市雁江区筏子桥东路18号九曲·绿岛印象商业2/10/11栋10/11(Z)2-16-2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28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投诉电话:028-12345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