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资阳市本级(废)—2024年—10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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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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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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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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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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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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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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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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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22)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435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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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兵
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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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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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002006003GB00568F0021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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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599号朗基香樾府一期2(Z)1-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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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3)川1722民初2398号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1722执13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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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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