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项目
名称:福临小区2号楼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文博路379号
面积:2号楼共3层,整体出租。其中,第1层1099.54㎡,第2层1016.37㎡,第3层1016.37㎡,共计3132.28㎡。
租赁年限:10年内(含10年)。
经营业态:商业、办公(经营业态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租金底价:5元/㎡/月。(无装修免租期)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
报名地点: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508室。
二、招租说明
(一)同1名竞租人只能投标1个,并按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方可参与竞租。
(二)规定时间内,只有1个竞租人报名的,可直接按其报价(不能低于公示租金底价)签订租赁合同;两个及以上竞租人报名的,采取竞价方式,报价最高者为本次招租中标人。若报名时间截止前无符合条件者报名参与竞租,则取消本次竞租。
(三)本次竞租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转帐、汇款、现金缴纳等方式均可,缴款时注明用途。竞租成功后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予以补足;竞租未成功的,竞租保证金在公开招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招租人将在竞租报名截止时间期满后组织公开竞争招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竞租保证金缴交账户:
账户名称:资阳市土地矿产和生态修复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资阳分行
账 号:5100 1687 3080 5014 2018
(四)竞租人凭竞租保证金缴交凭证到市土地矿产和生态修复中心(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508室)办理报名手续。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放弃已竞得标的;
2.竞得人未按招租人要求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
3.竞租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六)竞价方式
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确定竞得人,价高者中标,最高报价者放弃竞得标的,则取消本次竞租,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若现场开标时出现相同最高报价,则现场组织相同最高报价者再次报价(报价不低于上次报价);二次报价后仍出现相同报价的,现场抽签确定竞得人。竞租人未到场的,视为放弃竞标,竞租保证金按程序予以退还。
(七)竞租人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的企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八)竞租人自行安排到现场实地查看,实际交付以现状为准。竞租人不得以未到现场查看或以其他任何标的物现状为由放弃中标或不签订租赁合同,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其他事项
1.投标文件应包含:承诺函(资料真实性、报价真实性等)、报价单和身份证明;企事业单位竞租的,还应包含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到场竞标的,应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签字捺印),竞租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资料的,竞标作废,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文件须用文件袋密封,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盖章或签字,同时注明“开标会议前不得开启”字样。
2.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未参加开标会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3.竞租人竞得后禁止转租。未经招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招租人有权收回出租房屋,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4.福临小区2号楼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房屋权属清晰,无法律纠纷。
5.竞租人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租保证金并参与投标的,即视同知悉并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若需了解招租具体事项,可联系市土地矿产和生态修复中心(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028-26597326,手机:13320686800)。
资阳市土地矿产和生态修复中心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