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因保管不善,将川(2024)资阳市本级不动产证明第000329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