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方案制定,确保责任落实。对清理排查的闲置土地逐宗进行梳理,建立台账,在严控新增基础上,按照减少基数25%为目标,制定处置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处置措施、完成时限,有序推进处置工作。
二是强化巡查预警,遏止新增闲置。提前对102宗4445.23亩未开发超期将满1年项目进行分析研判,督促企业开工,及时开展土地收回、延期等工作,妥善处置新增风险土地7宗437.46亩。及时录入更新土地动态巡查信息324条,发现闲置苗头后立即开展闲置预警,采取工作措施,避免“边清边增”情况,累计发送新增闲置预警信息25条。
三是强化处置措施,消减存量闲置。紧盯处置计划,实施一地一策、分类处置,精准推动闲置土地处置。短期能处置的协助用地单位消除开工障碍,加快施工进度;短期无法处置的纳入重点地块清单,采用收回、置换等方式处置。截至目前,已处置闲置土地16宗849.21亩,年内新增闲置土地3宗178.12亩,净减率10.7%,有效消减存量闲置。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提升工作质效。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未完成阶段性考核的县(区)点对点进行约谈提醒,深入剖析未完成原因,及时更新工作方案和处置计划,确保处置工作有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