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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被继承人:张前寿)
2024-08-08   来源:信息科  浏览:566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资阳市本级(继)—2024年—18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10号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105大厅与A205大厅

联系方式:028-26111013、028-26111588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1

张前寿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资阳市雁江区筏子桥东路18号九曲·绿岛印象3栋3(Z)2-2-1号

 

张存英

2

张前寿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资阳市雁江区筏子桥东路18号九曲·绿岛印象4栋4(Z)2-3-2号

 

张存芳

3

张前寿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资阳市雁江区筏子桥东路18号九曲·绿岛印象商业1/1/2栋1/2(Z)1-12-1号

 

张存刚

 

 

 

登记机构: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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