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玲因保管不善,将房资阳共字第2005-01559号(该共有权证对应房产证为:房权证资阳字第2005-03199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玲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