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专栏 > 公示公告
不动产登记“六不准”
2024-08-01   来源:信息科  浏览:499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不动产登记“六不准”

一、不准违法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不准随意增加登记材料或环节。

三、不准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信息。

四、不准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

五、不准收取“好处费”或乱收费。

六、不准“推绕拖”刁难办事群众。

0

主办: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8-26111555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
蜀ICP备05030295号-2 已访问 159647634 人次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186号 网站标识码:51200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