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专栏 > 遗失声明
遗失声明(产权人:金花、周上程)
2024-09-11   来源:信息科  浏览:95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金花、周上程因保管不善,将(2023)资阳市不动产权第005955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金花、周上程

2024年9月11日

0

主办: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8-26111555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
蜀ICP备05030295号-2 已访问 156035581 人次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186号 网站标识码:51200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