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资阳市本级(废)—2024年—325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2009-066095;2011-BB503364
|
黎蓉
|
房屋所有权
|
512002004001GB00030F00030006
|
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帝景名苑4(Z)2-4/5-2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2002执恢557号之一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2002执恢557号之三
|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9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