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资阳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 川(2023)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08773号、川(2023)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0877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资阳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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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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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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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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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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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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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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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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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23)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087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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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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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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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002001004GX00007W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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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建设东路303号东福小区五区(东江国际)负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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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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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23)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087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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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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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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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002001004GX00008W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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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建设东路303号东福小区五区(东江国际)负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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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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